一图解惑:中国职业足球缘何走向“死胡同”?

https://www.8bo8.net_2021-03-05 12:11_来源:新浪体育

  

   来源:马德兴 德兴社

   作为去年中超联赛冠军,江苏足球俱乐部2月28日官宣停摆。同样是苏宁控股,国际米兰俱乐部在这之前发布了一份“苏宁确认将对国米提供财政支持”的声明,并公布了本赛季前半个财年的财政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6月到12月,国际米兰收入为2.023亿欧元,且今年前两个月,国米官方在线商城的俱乐部产品销量较2020年同期增幅达到130%。换句话说,国米是可以赚钱的,江苏队则是一个“无底洞”。

  不止江苏队,另一家老牌中超球会天津津门虎大概率也将彻底退出,原因当然也是“彻底‘烧’不动了”。据统计,过去10年也就是中国足球的“金元时代”,先后有45家职业俱乐部已消失,而且是“年年有倒闭、就数去年多”。疫情之下,去年共有创纪录的16家职业俱乐部无缘三级职业联赛。

  为治理“金元足球”的乱象,中国足协的限薪限投等一系列政策出台。而去年底要求俱乐部名称一律“中性化”,则被认为是中国足球寒冬的“催化剂”,是“压垮中国职业俱乐部的最后一根稻草”。由此也进一步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中国足球、中国足协的不满,特别是:苏宁作为国米以及江苏两家俱乐部的控股者,生存于中国足球和意大利足球两个截然不同的环境之中,一“死”一“活”的鲜明反差,更是加剧了外界的困惑甚至是引发质疑:到底是中国足协的问题,还是中国足球的问题?

  过去这些年来,笔者一直在强调“职业足球的经济基础”问题,并直言:中国的职业足球与欧美的职业足球本质上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更具体地说就是:中国的所谓职业俱乐部是直接建立在“企业或公司”基础之上;而欧美的职业俱乐部首先是建立在“社区”基础之上,在此基础上再建立公司去参加职业联赛。这两种完全不同的过程、性质也就彻底决定了中外俱乐部截然不同的命运。

  

  先有“鸡”or先有“蛋”?

  要说清这个问题,看上去很难,甚至颇有些“究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争论。但如果真正了解欧洲职业足球,这根本就不是成为问题。请看下面两张示意图,或许可以更清楚且直观地理解笔者所言。

  为能够更好地理解上面两张架构图,让我们就以国米为实例。当我们谈及“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时,概指“FC Internazionale Milano”[意大利以外的人则称为“Inter Milan”]。可以说,几乎没有人会在意“FC Internazionale Milano S.p.A。”,而且也会直接将后者同样翻译为“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但这恰恰一种错误的理解,而且因为一开始就混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惯性使之然,一错再错,导致现在也很难扭转过来。

  “S.p.A。”在意大利语中是“Societa per azioni”的缩写,代表着的是一种股份公司。“FC Internazionale Milano S.p.A。(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股份公司)”是“FC Internazionale Milano(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出面成立的一个下属公司,负责俱乐部的商务、市场开发等众多经营性活动。

  不管是国际米兰,抑或还是其他意甲球会,甚至包括欧洲各国的绝大多数职业俱乐部,俱乐部最初都是同一个社区、教区等范围内的人士共同发起成立的,以交纳会费的形式而存在。经常去欧洲观看中小球会、低级别球队比赛的人会有这样的经历,即在进场观球的入口处常常会看到放着一个募捐箱,会有人往箱子里放入5欧元、10欧元等,这些募集到的资金会被当做俱乐部日常运营的费用。

  “俱乐部(club)”单纯字面的意思就是“人们聚集在一起进行娱乐活动的组织团体或其所在场所”,是具有某种相同兴趣的人进行社会交际、文化娱乐等活动的团体及场所,“足球俱乐部”顾名思义就是因为都对足球有兴趣而走到了一起。

  随着经营活动的扩大,特别是欧美足球比赛随着职业化、商业化的快速发展,单纯会费已无法满足球队发展的需求。于是,俱乐部为跟上形势的需要,专门成立公司以引入外部资金、展开更大规模的经营性活动。[因欧洲的足球俱乐部早期属非盈利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国相继出台法律、法规,允许其逐渐演变成为盈利性机构或组织,最终上市。其中的演变与发展过程,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再展开。]

  换而言之,“国米足球俱乐部股份公司”是依托于“国米足球俱乐部”的一个下属公司。在意大利,当一名球迷说自己是“国米球迷”、“国米会员”时,他是“俱乐部”、而不是“股份公司”的球迷和会员。而且,国外俱乐部中很重要一点就是:只要是会员,不管是大公司的CEO、政府部门的官员,抑或还是普通工薪阶层,大家一律平等,不存在中国国内无处不在的上下级关系的情况。

  理解了这一点,或许我们也就可以明白:当初苏宁收购国米并斥资烧钱引援后,依然会遭到国米球迷和会员的批评和指责。因为国米的球迷大多是球队的“死忠”,是“俱乐部”的会员,而不是“俱乐部股份公司”的会员,球迷们认为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他们认定的俱乐部发展目标和发展不一致,就有权且应该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与声音,尽管球迷和会员的意见实际很难左右公司的决策。与此相类似或说更具典型代表的,就是当年曼联球迷集体反对格雷泽家族事件。

  这种情况在中国几乎不可能出现,因为中国现行的足球俱乐部中的会员和球迷,是“公司”的会员或球迷,也就是相当于公司所召集的、没有雇佣关系的会员,恐怕没有公司允许“员工”跟老板“过不去”。两种截然不同的形态,决定了中国的足球俱乐部中的所谓“球迷”在俱乐部的事务中是根本插不上话的,更不用谈发言权了,甚至连表达的权力都没有,因而也就不太可能出现国米、曼联的那种情况。

  回到国米与国米公司的问题上。苏宁通过收购“Internazionale Holding S.r.l。(国际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而成为了“国米足球俱乐部股份公司(FC Internazionale Milano S.p.A。)”的控股大股东。当初,莫拉蒂通过专门成立的“国际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来控股“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股份公司”。其中,“ S.r.l。”在意大利语中是“Società a responsabilità limitata”的、缩写,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因过程中所涉及的均为经济领域范畴中的内容,较复杂,这里就不再展开。]

  所以,确切地说,苏宁收购的仅仅只是国米俱乐部下属公司的股份,而不是国米俱乐部本身。国米俱乐部本身永远不可能被外国人所控制,而且也不可能被转卖,但国米俱乐部下面的公司却是可以被外国人控制的,更可以转让给其他人。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国米俱乐部有自身的管理团队,而国米俱乐部下属的公司则是另外独立的管理团队。苏宁控股后,担任的仅仅只是俱乐部下属公司的老板,而不可能去控制国米俱乐部本身。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欧洲俱乐部有“president”与“chairman”之分,尤其是英格兰的俱乐部。下面所列出的曼联俱乐部两个不同管理团队,其实就是俱乐部以及俱乐部下属公司的管理团队。

  曼联有限公司的管理管理层

  曼联俱乐部的管理层

  国米如此,有C罗的尤文图斯也一样。当我们提及“尤文图斯足球俱乐部”时,一般人都只会想到“Juventus Football Club”,而几乎没有多少人会想到“Juventus Football Club S.p.A。”。当我们观看意甲联赛、欣赏尤文图斯与C罗的表演时,更多地其实是在谈论着“Juventus Football Club S.p.A。”,也就是谈论的是建立在俱乐部基础之上的“尤文图斯足球俱乐部股份公司”,只不过为便于上口,而简化为“尤文图斯”。意甲作为职业联赛,有职业联盟的存在,但成为该联盟中一员的是“Juventus Football Club S.p.A。”而非“Juventus Football Club”!

  

  “百年”是俱乐部而非公司

  经常会听到国内喊“建百年俱乐部”的口号,口号本身没有问题,但中国的俱乐部从职业联赛粉墨登场至今已不存在没有更换过股东的俱乐部了,而且破产与倒闭的俱乐部也已无数。不少人都在感慨:“看看国外欧美的俱乐部,有多少已经是百年俱乐部了,为什么中国要诞生一个百年俱乐部这么难?

  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个误解。实际上,我们经常看到欧美俱乐部有可能破产之类的报道,真正破产的其实是那个“公司”而非“俱乐部”本身。这与本文之前所提及的“俱乐部”与俱乐部下属的“公司”是一致的。

  就以曾为中资所收购的意甲另一家俱乐部“帕尔玛”为例。这家俱乐部名为“Parma Calcio 1913(帕尔马足球1913)”,在这个俱乐部基础之上组建了“Parma Calcio 1913 S.r.l。(帕尔马足球1913有限责任公司)”。2013-14赛季,曾执教过深圳队的主教练多纳多尼率帕尔马队获得意甲第六名,取得了参加2014-15赛季欧联杯赛的资格,但因为工资税缴纳太晚,未能获得欧足联所颁发的参赛许可证而无缘欧罗巴赛场,而且也受到了意甲联盟扣分的处罚。2015年4月22日,球队因负债高达2.18亿欧元,包括尚未支付的6300万欧元薪资,于是,帕尔马当地的仲裁法庭宣判帕尔马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居间控股公司“Eventi Sportivi S.p.A。”破产。尽管被允许继续参加完意甲联赛,但赛季结束排名最后。此期间,球队曾试图拍卖历史上所获的冠军奖杯,希望换回资金来偿还债务,未果。至2015年6月22日,“Parma Calcio 1913 S.r.l。(帕尔马足球1913有限责任公司)”也在法律层面被宣布破产。

  但同年7月份,俱乐部新成立了一个名为“S.S.D。 Parma Calcio 1913”的新公司。[“S.S.D。”在意大利语是“Società Sportive Dilettantistiche”的简称,是意大利国内一种非盈利性质的、专门从事体育活动的特殊合股公司。]同时,根据意大利足协内部组织管理章程第52章(Art.52, Norme organizzative interne della FIGC),这个新的俱乐部公司被允许参加第四级别的联赛。于是,帕尔马队得以三年之内连升三级,并在2018年重返意甲行列。此期间,“S.S.D。 Parma Calcio 1913”公司又变更为 “S.S.D。 Parma Calcio 1913 S.r.L。”公司。

  意大利如此,在葡萄牙、西班牙,俱乐部参加职业联赛的俱乐部公司则统一为“S.A.D”,其中葡萄牙全称为“Sociedade Anónima Desportiva”,西班牙全称则为“Sociedad Anónima Deportiva”。[出于历史原因,像征战西甲的毕尔巴鄂、巴塞罗那、皇马、奥萨苏纳依然被允许保留非商业体育协会的性质,这里就不再具体展开介绍。]当初万达集团收购马德里竞技足球俱乐部,其实也是收购“Club Atlético de Madrid S.A.D。”这个公司的股份,而不是俱乐部本身。至于像法国、德国等其他欧洲国家也无一不是如此,只不过公司名称不同。所以,欧美因俱乐部是建立在社区基础之上,俱乐部并不会因为参加职业联赛的“公司”破产而不复存在,顶级职业联赛中虽然没有了位置,但俱乐部返回最底层级别的业余联赛,然后重新开始参赛并成立新的公司,逐步升级重新回到顶级行列。因而,欧美不少拥有百年历史的俱乐部起起伏伏、升升降降,期间有像帕尔马经历的俱乐部并不在少数。

  一个需要指出的情况是,“俱乐部”本身与建立在俱乐部基础之上的“俱乐部公司”之间的矛盾是无处不在,只有在欧洲生活、走进欧洲职业俱乐部圈子及其生存环境之后,才能真正理解其中的内涵、理解两者之间缘何“天天干仗”,就是类似曼联球迷当初反对格雷泽家族那样的冲突。在这方面,或许曾经体会过西班牙第三、第四级别联赛的徐(根宝)更有体会、更有发言权,也更清楚期间的矛盾。

  实际上,近邻日本的职业足球俱乐部与职业足球俱乐部公司亦是如此。日本职业联赛从1993年创办,所有参赛的俱乐部都是是公司形式,但公司明显晚于俱乐部的历史。请看下面鹿岛鹿角以及浦和红宝石两个俱乐部的实例。

  鹿岛鹿角俱乐部

  鹿岛鹿角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浦和红宝石俱乐部

  浦和红宝石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但在中国却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就在于:中国的足球俱乐部直接建立在公司或者企业基础之上,而不像职业足球最为发达的欧洲那样,建立在社区基础之上,是“先有足球俱乐部、再有俱乐部公司”这样的一个发展过程。而且,一个令人较为尴尬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19年世界500强榜单显示:全球最大的500家公司中,有129家来自中国,超过美国的121家,“中国军团”第一次傲视群雄另一方面,最近几年来围绕着国内中小企业生存越发艰难的报道与消息未曾断过,至2019年,全国中小企业总数虽已突4300万家,但企业平均寿命周期却不足3年,且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于是,企业平均寿命不长也就决定了中国俱乐部“短命”,就像江苏苏宁才短短的五年时间就已停摆了。

  公司或企业不管何时何地,随时有可能“出状况”而导致不复存在。但是,社区、教区却无时不刻地存在着,因而,只有建立在社区基础之上的俱乐部才有可能成为“百年俱乐部”,而建立在企业和公司基础之上的俱乐部最致命的就是“根基不牢”。

  所以,中外俱乐部还有一个鲜明的差异,即欧美包括日本的足球职业俱乐部,其自身的历史都要长于足球俱乐部公司。但在中国,足球俱乐部的历史都比母公司的历史还短。

  

  “中资俱乐部”就是一伪概念

  回到最前面的“鸡”与“蛋”的问题。实际上,如果理解了“国米俱乐部”与“国米俱乐部有限公司”,我们也就不难发现,过去一段时间里,国内热炒的所谓“中资俱乐部”的概念,完全就是一个“伪概念”,或者更直白地说,就是“资本在讲故事”。而“讲故事”是资本最最需要的,让多数不明真相的人蒙蔽其中。不管中国的资本是收购国外的多少家俱乐部公司,也不管收购俱乐部公司中的多少股份,这些俱乐部永远只可能是国外的俱乐部,根本没可能变成“中国的俱乐部”,最多也就是一个“中资公司”而已。

  说得更为通俗一些,就是中国人拿自己的钱,让老外去“玩”。情况好一些的,就是中国人自己拿钱,到国外那个平台上去“玩”,跟中国足球没有什么关系。所以,过去这些年来,“收购外国的俱乐部”之说就是一个错误的概念,“帮助中国足球”则更只是一个“噱头”,“出口转内销”后仅仅只是便于在国内炒作、“讲故事”而已。进而,我们也就更能够理解为什么说过去几年是“‘资本热’而非‘足球热’”了,整个过程中,足球(更确切地说是中国足球)只是被当成了一个“工具”,说得好听一些则是“介质”。

  导致这种情况的很重要一个原因,恐怕是在偷换“概念”,即中资所收购的其实仅仅只是为参加职业联赛而建立在俱乐部基础之下的那个“壳”——即“公司”——的股份而已,俱乐部本身其实依然还是在本国人手中、由老外主导。一旦“俱乐部”也就是那个社区的人们不欢迎“公司”的老板,矛盾也就会由此爆发。所以,先前多家收购了欧洲俱乐部的中资老板不得不宣布退出或被排挤出局,原因也恰恰在于“俱乐部”与“俱乐部公司”之间出现了状况。于是,像国米球迷反对苏宁、曼联球迷反对格雷泽家族,等等,这种情况也就很容易理解了,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必然。

  这其中涉及到一个“文化认同”的深层次问题,也就是我们国内经常提及的“足球俱乐部文化”问题。而在现阶段的中国足球,最多仅仅只是“足球俱乐部公司的文化”,与“足球俱乐部文化”是两个概念。按我们传统的思维方式,“谁拿钱谁说了算”,我们当然无法理解曼联球迷、国米球迷的反对之举。所以,“中资俱乐部”的热潮过后,如今所剩无几恐怕也就不奇怪了,因为这种“足球俱乐部文化”的鸿沟根本就不是“钱”能够填补的。

  

  中国需引入“凤凰俱乐部”概念

  前面提到意甲帕尔马重生的情况,不得不承认的是,帕尔马队能重生,与意大利足协章程中允许职业俱乐部涅槃重生的相关规定有直接关系,甚至可以说,恰恰就是因为有这样的条款,才使得帕尔马这家拥有超过百年历史的俱乐部得以复活、使俱乐部文化能传承下去。不只是在意大利,在西班牙、德国、法国、英格兰、葡萄牙、巴西等欧美足球强国都有相关的规定。类似像帕尔马这样的俱乐部统称为“凤凰俱乐部(Phoenix Club)”,因为“凤凰”就是涅槃重生的象征。

  所谓的“凤凰俱乐部”,指的是职业体育界团队项目中那些不是体育方面的原因、而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实体不复存在之后,新成立的一个实体以接替原来的那个俱乐部。但这个新的实体并不是继承原俱乐部公司的债务等,而是在文化、精神等方面的传承,新成立的实体采用的是与原俱乐部相类似的俱乐部名称、俱乐部LOGO甚至包括队服等。[至于原俱乐部公司破产之后的债务,各国都有相应的法律应对,这里就不再展开。]

  如果中国足坛引进这样一个概念的话,职业俱乐部恐怕也就不会“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就以去年中超冠军江苏队为例,球队并不是因为体育方面的原因而无法征战今年的中超联赛,而是俱乐部经营遇到问题而无法参赛,如果彻底退出,意味着这个代表江苏足球的队伍突然消亡、江苏足球就突然断了“火种”。但如果允许“凤凰俱乐部”存在,则球队中的部分人员至少可以出于情感、文化等方面的因素,继续留在新组建的一个“江苏××俱乐部”,依然代表江苏,可以从职业联赛的最低级别中乙联赛打起,重新杀回中超。更重要的是,球员依然还能保留饭碗。而如今,最能够代表江苏的队伍消失得无影无踪。虽传言原来的泰州远大将有可能搬到南京并改名“江苏队”,但这两者之间毫无传承可言,一如去年的“辽足”与“新辽足”。

  去年联赛开始前,辽足因为欠薪而被取消注册资格,俱乐部从此不复存在,拥有67年辉煌历史的辽宁足球队就此寿终正寝,不仅令辽宁球迷心痛,更令中国球迷唏嘘,毕竟辽足为中国足球所作出的贡献有目共睹。尽管辽足解散后,辽宁体育局搞了一个授旗仪式,让沈阳城建俱乐部扛起辽足的大旗,但没有血脉关系又何以继承?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此举让各方尴尬无比。可是,假如允许“凤凰俱乐部”的存在,辽宁体育局与辽宁球迷等一起重新组建一个“新辽足”,真正去传承原来的辽足,哪怕是从最低级别的中乙联赛开始打起,则辽宁足球的大旗也不会就此倒下。

  当然,“凤凰俱乐部”概念的引进,需要首先在法律层面制定与完善相应的规定与细则,而且还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个俱乐部应该是“先有俱乐部、后有公司”,且使用“中性名”,代表某一区域而不是某企业或公司的球队。而且,俱乐部首先要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国外的足球俱乐部都是首先在类似中国的民政部门登记),然后再前往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如今的中国足坛之所以职业俱乐部倒闭频率如此之快,就是因为几乎绝大多数的职业俱乐部都没有“民政部门登记”这一步,而是直接跳到“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俱乐部只是企业或公司的下属机构或部门,名称也挂上了企业的名称,在经营方面遇到问题后,其他企业或公司当然不愿接手,更让“凤凰俱乐部”很难存在。这其实也是中国足球急需俱乐部名称“中性化”(而不是俱乐部公司名称中性化)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否则,未来依然无法避免众多职业俱乐部短时间内迅速消亡。